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
全覆蓋工作的通知
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公共服務局,省局機關有關處室,省局信息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的改革部署,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結合《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市監注〔2019〕225號)要求和我省實際,現就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分類推進改革要求
《河北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事項清單(2020年版)》共涉及市場監管領域13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不含省藥監局事項),其中,實行告知承諾2項,優化審批服務11項,省局逐項細化制定了具體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對改革內容、法律依據、許可條件、材料要求、程序環節、監管措施等作出明確規定。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局要認真貫徹執行。
二、做好涉企經營許可規范管理工作
要持續推進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許可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民化,實現“一門、一窗、一網”服務。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局要參照《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市場主體經營范圍登記規范化工作的通知》(冀市監函〔2020〕33號)有關要求,推行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工作,按《經營范圍登記規范表述目錄(試行)》明確的經營范圍條目和“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的對應關系,告知企業所需辦理許可的事項及主管部門等信息,切實做好企業登記注冊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有序銜接。
三、做好市場監管領域數據共享工作
要強化信息共享運用,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有關要求,市場監管領域相關許可部門要根據改革要求,及時調整業務系統,全面推進企業登記信息與市場監管相關許可系統實時互通、信息共享、認領反饋。省局信息中心將加強與省政務服務辦、省發改委溝通協調,確保“證照分離”改革數字化支撐保障。
四、做好管理方式轉變銜接工作
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要在辦事指南中依法準確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并提供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目前已受理未辦結的申請,允許企業自愿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審批方式辦理。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已受理的企業申請要按調整后的辦事規則和材料規范進行審批。
五、其他工作要求
各地要將“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作為今年各項改革的重中之重,建立相應的改革領導機制,形成“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相關單位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統籌協調好本系統、本區域“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
要堅決貫徹落實相關要求,做好政策解讀、人員培訓、系統改造等工作,確保按時高質量實施改革試點工作。同時,要注意總結貫徹落實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對推進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