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河北省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石家莊市園林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綜合執法局:
為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現將《河北省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辦法(試行)》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各自職責,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地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積極配合生態環境部門抓好施工現場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使用登記管理,督促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人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及時進行信息編碼登記。要督促施工單位對進出施工現場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信息登記,查驗環保登記號碼標示貼、信息采集卡和信息采集表等信息。對沒有及時進行信息編碼登記和不能提供環保達標證明文件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要依法依規堅決清出施工現場。
附件:河北省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辦法(試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