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20年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暗訪巡查情況的通報
滄建通〔2020〕13號
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對2020年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暗訪巡查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住建局、建設局,各建設、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規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消除工程質量隱患,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結構安全,根據工作需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0年7月29~31日開展了2020年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暗訪巡查工作。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情況
本次暗訪巡查,采用不提前通知的突擊檢查方式,共對城市規劃建設嚴管嚴控區域中的滄縣、開發區、高新區三個縣(區)15個單位工程進行了監督檢查,其中包括6個鋼結構工程、2個裝配式結構工程和7個現澆混凝土結構工程。對受檢工程簽發《滄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巡查整改通知書》12份,責令當地建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暗訪巡查對受檢工程主要建筑原材料質量進行了現場監督抽檢,現場監督抽檢鋼筋原材料21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對受檢工程主要承重結構構件的混凝土強度進行了監督抽測,共抽測了11個單位工程的承重構件混凝土強度,其中5個工程的混凝土強度回彈抽測結果偏低。
從巡查情況看,三縣(區)的工程質量情況不容樂觀,各方責任主體質量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質量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特別是鋼結構和裝配式結構工程在我市處于探索起步階段,存在問題較多。
二、主要問題
(一)施工圖設計文件問題
鋼結構住宅設計不合理,現場焊接工程量大,焊接變形不易控制,焊接質量難以保證;鋼結構施工圖設計文件設計深度不足,節點設計不詳細,施工依據不充分;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不能及時出具書面變更文件,涉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設計變更未審查,邊施工邊完善或修改施工圖設計文件等。
(二)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問題
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對鋼結構和裝配式工程質量重視程度不夠;部分施工、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不具備相應業務素質,對質量管理抓不住重點,質量保證體系不能有效運行;部分責任主體質量保證體系人員不能到崗履職,掛名頂替,缺崗空崗;鋼結構工程施工單位的電焊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配備數量不能滿足施工需要,且不能做到人證合一;鋼結構加工制作單位質量管理不規范,鋼構件加工制作質量存在質量缺陷。
(三)工程實體質量問題
鋼構件現場焊縫外觀質量不符合要求,如焊縫觀感質量差,焊縫不飽滿,局部未熔透等;全熔透的二級焊縫未進行現場焊縫無損探傷檢測,抽樣檢測的部位或焊縫類型不具備代表性;高強螺栓連接終擰完成后絲扣的外露長度不符合要求;裝配式工程的預制結構構件生產質量不達標,預制構件鋼筋的灌漿套筒連接質量不能保證;裝配式工程的配套產品生產不成體系,配套產品的適應性和安裝質量的可靠性較差;墻柱單肢箍筋多處缺失,鋼筋位移超過規范要求,個別混凝土柱截面尺寸偏差過大等;部分工程混凝土養護措施不到位,造成表面強度不足。
(四)工程技術資料問題
鋼結構和裝配式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質量通病防治技術方案以及監理細則、旁站監理方案有關鋼結構的內容針對性、指導性不強;焊縫無損探傷檢測報告內容不規范,檢測結論描述不準確;高強螺栓連接的抗滑移系數出廠試驗報告不能提供;樁頭防水涂料抗折強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施工技術資料收集不及時、整理不規范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本次巡查暗訪提出的質量問題,認真分析查找問題的原因,進行徹底整改。
(二)建設單位必須履行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責任,對于鋼結構工程選擇經驗豐富的設計單位和成熟可靠的設計方案,選擇具有相應工程業績的施工、監理單位,并對檢測、專業分包、構件加工等單位的考察與確定嚴格把關。
(三)設計單位應確保設計方案成熟可靠,節點設計詳細明確,施工圖設計深度滿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圖設計應提高工廠加工構件比例,減少現場安裝工作量。
(四)施工單位應認真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等技術文件,并嚴格落實到位;要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現行的技術標準施工,尤其要加強對混凝土的保濕養護,確保工程實體質量。
(五)監理單位應認真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監理方案,并嚴格執行,切實履行監理職責;應加強原材料、構(配)件的進場質量驗收管理,嚴格落實見證取樣送檢制度,嚴防不合格材料、產品用于工程。
(六)各級主管部門要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整改到位,對存在的問題,嚴格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同時要對轄區內在建工程組織開展質量排查;要重點加強對鋼結構工程和裝配式工程的監管,確保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
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