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開展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檢查
為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水平,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于2022年5月下旬至6月初開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檢查。
本次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履職情況,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各方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以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情況。
檢查組將聽取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匯報,查看有關文件、會議記錄、監督檔案及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記錄,并查看各市建筑工地揚塵視頻監控平臺建設情況及利用平臺開展巡查情況。每個設區市抽查在建工程總量不少于5個,其中,每個市抽查市區在建工程不少于2個,每個市抽查2-3個縣(市),每個縣(市)抽查在建工程項目1-2個;定州、辛集每個市抽查在建工程不少于3個。對工程施工現場和施工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由專業機構對建筑起重機械進行抽查檢測,對存在安全隱患和揚塵污染問題的現場采集影像證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出處理意見,并下發有關文書。檢查結束后,檢查組將向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受檢工程相關單位通報檢查情況。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問題的,檢查組填寫檢查記錄表,責令有關責任主體采取相應措施立即整改;對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由工程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完畢經當地建設住房城鄉主管部門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施工現場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下發《行政執法建議書》,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督促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對拒不整改的,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對下發《行政執法建議書》需要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下發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行政執法建議書》的工程項目,取消其參與創建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