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有關政策
為進一步優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服務,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政策解讀》,對相關事項辦理作了詳細解讀,指導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為有關企業和人員做好解釋。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事項辦理
(一)建筑施工企業僅具備水利、通信、交通、房建市政中任一行業資質,則僅能使用資質對應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筑施工企業同時具備水利、通信、交通、房建市政中多個行業資質,則資質對應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均可使用且具備同等效力。
(二)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103號,下文稱《意見》),建筑施工企業可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按照《意見》第一條規定,參加保險的項目應為建筑施工項目。按照《意見》第五條規定,企業應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對項目施工期內全部施工人員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時,應將對應人員納入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系統并上傳以下材料:1.社保部門出具的《施工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2.社保部門出具的《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繳費核定表》;3.社保部門出具的工傷保險繳費明細表;4.完稅證明;5.施工合同相關頁;6.項目保險對應人員勞動合同。
(三)建筑施工企業上傳材料中企業公章應加蓋于文字上方,文字在公章上方的材料將不予受理或不予許可。
(四)子公司人員可在上級單位或母公司繳納保險,此類情況下,除保險繳納憑證外還需提供子公司與上級單位或母公司隸屬關系證明材料。上述情況中,如母公司也持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則母公司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事項時,應在保險明細中注明子公司已使用人員,該類人員不計入母公司保險繳納人數,母公司未注明的將不予受理或不予許可。
(五)只具有園林綠化資質、商品預拌混凝土資質和混凝土預制構件資質的企業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六)建筑施工企業提交工傷保險繳納明細前應確保明細中全部人員完成繳費,有未完成繳費的將不予許可。
二、“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事項辦理
(一)基本情況解讀
1.“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事項服務對象為企業法人,建筑施工企業應通過法人賬號辦理相關業務。
2.“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轉入”事項針對證書由外省轉入河北省情形,“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轉出”事項針對證書由河北省轉出至外省情形,“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變更”針對證書在河北省內企業間變更情形。
3.在辦理“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首次申請”事項時,企業需提前聯系注冊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確認考試批次信息。
4.在辦理“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轉出”事項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批通過2-3天后,系統將自動出具加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章的準予轉出文件。
5.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可通過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查詢。
6.下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使用件時,如系統提示照片缺失,請將問題證件證書編號、持證人身份證號、問題情況說明和規定尺寸照片打包后發送至anguanwork@163.com。
(二)企業法人安全生產考核相關業務解讀
1.同時在多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擔任法人的人員,可在多個擔任法人的單位考取“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超過退休年齡的法人可上傳退休證代替保險。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事項時,上述法人“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
3.在多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擔任法人并考取多個“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除上一款所述超過退休年齡的情況外,應在任一擔任法人的單位繳納社保,否則對其“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不予認可。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事項時,應同時提交該法人社保繳納單位營業執照。
4.當原企業法人將“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變更至其不擔任法人的單位時,該人員應在變更目的單位繳納保險,同時補充提交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證明材料。變更完成后,該人員在其他擔任法人單位持有的“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失效。
5.當子公司法人由上級單位或母公司委派且僅在該單位擔任法人時,該人員可在上級單位或母公司繳納保險,該人員提供在上級單位或母公司繳納保險的工傷保險憑證的同時,還應提供擔任法人的子公司和上級單位或母公司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三)非企業法人相關業務解讀
1.對企業法人外的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質〔2015〕206號)“三、申請安全生產考核應具備的條件”規定,應與所在企業確立勞動關系,故辦理“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事項的年齡上限與退休年齡一致。
2.超過退休年齡的企業法人外的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有的既有“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不計入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數量。建筑施工企業可根據管理需求決定是否與上述人員確立返聘關系,對于上述返聘人員工作場所涉及施工現場的,企業應為其購買商業意外險。
3.從業人員可同時在社保繳納單位考取“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事項時,兩證書同時有效。
4.持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不能同時持有“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僅能同時在一個項目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