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征集智能建造專家的通知 |
發布機構 |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索引號 | 000218069/2024-00592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文號 | 冀建建市函〔2024〕91號 |
發布日期 | 2024-05-07 | 主題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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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智能建造專家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05-07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字體 :[ 大 ][ 中 ][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建設和交通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大力推行智能建造,推動我省建筑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我廳擬建立河北省智能建造專家庫,現面向全省征集智能建造專家,充分發揮專業人才在推進智能建造發展過程中的技術咨詢和指導作用,結合我省實際工作需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家主要職責
(一) 參與研究和制定智能建造的規劃、政策制度以及重大科技項目選題論證;
(二)參與智能建造相關技術規范、地方標準修訂的技術審查工作;
(三)參與智能建造項目設計方案評估、關鍵技術論證、項目整體評定等工作;
(四)參與智能建造相關產品、技術認證、試點示范項目的認定與評審工作;
(五)參與智能建造相關咨詢、交流、培訓、檢查等工作;
(六)參與智能建造產業發展的各類推廣活動,積極分享技術和項目經驗;
(七)參與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申報條件
(一)參與申報的人員應為在河北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建筑施工與監理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材料(產品)生產制造企業、智能裝備制造企業、建筑互聯網研發機構、數字化研究部門、人工智能及相關咨詢服務領域的在職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其專業涵蓋城市規劃、工程咨詢、建筑設計、BIM設計、結構工程、暖通空調、電氣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建筑裝備、設施運維管理等與智能建造相關的專業領域。
(二)原則上應具有本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國家一級執業注冊資格。
(三)具有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相關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工作協調能力。
(五)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能獨立承擔評審工作。
(六)按要求參加省住建廳組織的政策、技術、研討等培訓及活動。
三、申報程序
(一)如實填寫《河北省智能建造專家申請表》,并提供職稱、注冊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審查、推薦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024年5月15日前報送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局。
(二)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收集本地智能建造專家申報材料后,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于2024年5月20日前將《河北省智能建造專家匯總表》(附件2)及相關申報紙質材料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電子掃描件同步報送至指定郵箱。
(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查的,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上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公布。
聯系人:劉志彬,0311-87909267,87805207(傳真)
郵 箱:zjtsccwork@hebmail.gov.cn
附件:1.河北省智能建造專家申請表
2.河北省智能建造專家匯總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