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通知 |
發布機構 |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索引號 | 000218069/2025-00247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文號 | 冀建質安函〔2025〕63號 |
發布日期 | 2025-03-06 | 主題詞 |
|
關于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5-03-06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字體 :[ 大 ][ 中 ][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河北雄安新區建設和交通管理局:
為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減少一般事故隱患,確保重大隱患動態清零,切實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施工現場預防機制建設
一是發揮班組預防機制作用。每日開工前,班(組)長要根據工作內容,對當前施工作業中的隱患風險點進行預判,將當天工作任務、安全風險點、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項及時傳達到每名作業人員。各班(組)要充分發揮安全協管員作用,加強施工過程管理,重點加強高空作業、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機械設備等高風險環節,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二是發揮項目安全預防機制作用。建設單位要對項目加強管理,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制定專項施工方案,明確施工工藝、技術措施、安全防護等內容,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重大隱患要做出預判,建立治理清單,切實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施工單位要嚴格落實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負責人對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每個項目特點,針對施工現場深基坑、高支模、卸料平臺、起重機械、臨邊防護等各項隱患,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特別是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落實好公示牌制度,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三是發揮監理單位安全預防機制作用。監理單位要根據項目特點,制定有較強針對性的監理實施細則。同時,要強化安全監理責任,加強與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溝通,建立有效的協調聯動機制,及時發現整改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二、嚴格施工現場隱患排查治理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建立常態化巡查機制,嚴格落實安全員視頻巡查制度、監理人員巡查制度等各項措施,確保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能夠被及時發現并有效整改。
一是抓好一般隱患排查治理。對發現的一般隱患,要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明確責任人,及時處理監理通知單中所明確的問題和隱患,確保整改到位。
二是要抓好重大隱患排查治理。要對照《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中涉及的情形對施工現場的隱患進行判定,一旦確定為重大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實現動態清零,堅決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三是嚴格8類隱患的治理,結合我省實際,以下行為或情形參照重大隱患進行處理。
1.塔式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等關鍵部位未按規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2.吊裝作業前未設置安全保護區域及警示標志;吊裝作業時未安排專人監護,或人員違規在吊物、起重臂下方停留或通過。
3.動火作業時未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作業時未保持安全距離,未配備消防器材,無專人監護。
4.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材料未及時清理或分類存放,存放區域未與明火作業區保持安全距離。
5.拆除工程施工前,未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同一拆除作業面作業人員數量超過9人。
6.同一項目有3名及以上高處作業人員未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
7.吊裝作業時,使用非原廠設備或私自改裝、焊接的起重升降設備。
8.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臨時宿舍。
對于上述所列的8種情形,一經發現,一律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有關要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北省消防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三、其他要求
一是加強研究,精準施策。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深入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找準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針對性措施,指導企業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閉環管理,動態清零。對排查發現的一般隱患,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確保隱患及時消除。對排查發現的重大隱患,要建立臺賬,實行掛牌督辦,要明確整改措施、資金、人員、時限等,逐一銷號,確保重大隱患動態清零。
三是加強培訓,提升能力。要嚴格落實各層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圍繞安全規范、標準、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處置等內容開展教育培訓,全面提升全員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障。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