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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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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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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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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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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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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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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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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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認定(總承包特級、一級及部分專業一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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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3年11月24日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5年1月22日住建部令第22號)第十條: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及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三)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鐵路方面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第十一條: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方面專業承包資質)及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三)施工勞務資質;(四)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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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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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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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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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認定(部分乙級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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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0年9月25日國務院令第293號,2015年6月12日予以修改)第七條: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第八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2007年6月26日建設部令第160號,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八條:申請工程勘察甲級資質、工程設計甲級資質,以及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第九條: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下資質、勞務資質、工程設計乙級(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除外)及以下資質許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具體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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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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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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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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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二級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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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1998年7月20日國務院令第248號,2010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九條: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產、專業技術人員和開發經營業績等,對備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核定資質等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核定的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0年3月29日建設部令第77號,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條:……二級資質及二級資質以下的審批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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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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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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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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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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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號,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條: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2012年7月2日住建部令第12號,2016年1月11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條: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丙級資質許可,由登記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實施。資質許可的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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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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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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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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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乙級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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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7年6月26日建設部令第158號,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十條:專業乙級、丙級資質和事務所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審批。專業乙級、丙級資質和事務所資質許可。延續的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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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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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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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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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認定(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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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99項: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認定,實施機關:建設部、省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2006年3月22日建設部令第149號,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條:申請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審查決定。其中,申請有關專業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專業部門審查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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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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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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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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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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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令第279號)第三十一條: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2005年9月28日建設部令第141號令,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并負責制定檢測機構資質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并負責檢測機構的資質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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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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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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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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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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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2006年12月28日建設部令第153號)第九條: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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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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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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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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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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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1995年9月23日國務院令第184號)第十二條:一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二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2008年1月29日建設部令第167號)第十一條:……經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核發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共同用印的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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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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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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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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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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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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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0年9月25日國務院令第293號,2015年6月12日予以修改)第九條: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未經注冊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人員,不得以注冊執業人員的名義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2005年2月4日建設部令第137號)第九條: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注冊受理和審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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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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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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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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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年1月13日國務院令第397號,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條: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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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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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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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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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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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條:……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3年11月24日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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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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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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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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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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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3年11月24日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2008年1月28日建設部令第166號)第二十五條: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建筑施工企業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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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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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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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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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8項: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實施機關:省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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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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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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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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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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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號,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條: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建設項目,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在報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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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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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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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級、省級風景名勝區內修建纜車、索道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方案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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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名勝區條例》(2006年9月19日國務院令第474號)第二十八條:……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修建纜車、索道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方案應當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核準。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附件第21項: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修建纜車、索道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方案核準,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河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第二十七條:省級風景名勝區重大建設項目選址方案,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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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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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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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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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企業經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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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規:《河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在城市設立經營燃氣、供熱、公共交通等公用事業的單位及其專用設備和專用車輛,須經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接受其監督管理。
省政府規章:《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省政府令〔2013〕第7號)第十六條:從事供熱經營活動應當取得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并按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供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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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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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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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000000218069P-XK-0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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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市城市、擴權縣餐廚廢棄物處置、收集、運輸從業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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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規:《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第四十三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企業,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專業技術條件,經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從事經營……
省政府規章:《河北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14〕第2號修正)第十四條:在設區的市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和運輸,應當經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第十九條:……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處置服務,應當經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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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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