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務必認真落實各項防汛措施和應急預案,以臨戰狀態,全力做好各項汛期安全防范應對工作。
進一步強化主汛期、暑期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和大型機械設備等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嚴防暴雨造成的基坑、暗挖隧道雨水倒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深入排查建筑工地宿舍、工棚、倉庫等重點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嚴格控制安全距離。遇有暴雨、大風等極端天氣,要做好預警信息發布,提前采取措施對工棚、圍欄、塔吊、腳手架、工地圍墻等設施進行加固,及時撤離人員并停止相關作業。
加強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檢查和管理。要加強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管理和整治,對可能造成積水受淹的低洼地區、下凹式立交橋、鐵路涵洞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識。落實應急搶險人員,及時檢修泵站,配備移動強排設備,防范觸電、墜井等安全事故。提前對大型戶外廣告、大樹等進行支撐固定,防止出現廣告牌匾倒塌脫落、樹木倒伏傷人傷物情況。
加強城市公園等游樂場所和相關設施安全監管。督促城市公園內大型游樂設施運營單位加強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風險且不能及時治理的,要果斷關停并發布公告,防止人員誤入造成傷害。加強對城市易積水區域老舊房屋和地質災害多發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加強村鎮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督促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實落實安全責任,確保村鎮農房使用安全。對已確定為危房的,要實行動態監管,密切關注風險變化,防范倒塌事故發生。對不能繼續使用的危房,要指導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停止使用,妥善安置相關群眾,并采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范措施。